真拆严控多措并举
前10月深圳拆除消化违建逾1700万平方米
4月8日,光明区(当时为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玉律第六工业区42栋(处)11万平方米违建拆除。
龙岗区整治违建暨消化存量第2次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平湖街道拆除现场。
2018年,深圳全市查违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拓展空间攻坚年”工作部署,深化落实严查严控违法建设“1+2”文件,在持续保持新增违建零增量的基础上,今年前10个月拆除消化各类违法建筑共1765.31万平方米,取得显著成效。
违建严控仍在进行时
“对新增违建露头就打,对永久违建敢于亮剑,对违建全面纳管,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安全纳管、分类处理’的原则做好违建整治工作。”在4月28日召开的“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深圳市政府与各区(新区,下同)签订责任书,推动深圳查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10月8日,深圳召开全面开展查违三年攻坚行动暨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动员查违攻坚行动和历史违建处理工作。会上要求,各区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亲自督战,深入开展违法建筑拆除消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产业类和公配类历史违建处理等工作,确保辖区查违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加强。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查违办)加强统筹指导,每月召开“控新增、减存量、保安全”工作会议,开展2017年度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并优化201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通过重点案件督导检查、水源保护区督拆检查、卫片督导检查等形式督促查违工作落到实处。
在查违工作中,各区都拿出了各自的创新手段。其中,大鹏新区建立完善“任务分工、责任落实、议事决策、督导检查、工作推进、运行保障”六大机制,创新拓展祖屋认定、历史文化建筑核实、科技防控升级等处置手段,在全市率先完成年度拆除消化目标任务。光明区敢打硬仗,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在全市行政区中率先完成市下达任务,连续啃下麒麟山麦仕达、下村统建楼等一批违建“硬骨头”,市级交办重点案件清拆进度位于全市前列,获得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为查违攻坚突破提供了“光明样本”。宝安区制定拆除消化违建任务分解手册,做到“数字化、表格化、项目化、责任化”,区四套班子领导一线督导,每周在全区选定一个街道作为主会场、其他街道作为分会场,10个街道同时开展拆违攻坚集中拆除行动逾30次,拆除违建327宗78.47万平方米,震慑效应明显。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深圳共拆除消化各类违法建筑共1765.31万平方米,排查建档违法建筑13.61万宗约7629.04万平方米,整治安全隐患4.64万宗约2032.93万平方米,对暂未整治到位的张贴安全标识14006处(宗)。
消化违建打出“组合拳”
违建整治进展到今天,除了硬性的强拆之外,深圳市查违系统综合运用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没收、完善手续等多种手段,通过组合拳的方式加快违建消化。
据介绍,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查违办)层面,对全市查违系统进一步明确拆除消化违法建筑数据上报、核查、统计规则,严格执行《拆除消化违法建筑核查工作规范》,督促各区填报系统上报数据,认真开展拆除消化违法建筑核查工作;各区则按照2018年拆除消化违法建筑任务分配,落实属地管辖责任,通过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依法拆除、没收、完善手续等方式,多措并举拆除消化违法建筑。
为更好地规范违建没收执行处置,深圳市于今年发布了《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深圳市、区财政主管部门是没收违法建筑的接收单位;违建如被没收,法律层面上将转化为国有资产。这部《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便是为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查违“1+2”文件,解决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的难点问题,加快消减存量违建。
相关人士认为,《指导意见》的出炉将对违建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指导意见》中所称的没收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并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其中,《指导意见》中规定,没收执行后的违法建筑属于国有资产,应当由接收单位实际控制。各区政府应当对没收违法建筑进行登记造册,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统一登记入库,载明建筑位置、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相关内容,并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案卷材料、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等司法文书、《非法财物移交书》等移交文书进行造册存档。
水源保护区严防违建“回潮”
水源保护区内违建是深圳查违的重中之重。今年,深圳继续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强力拆除处置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市查违办定期召开督办会议,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督察,并将整改工作纳入十大专项行动和年度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各区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将2017年按计划完成拆除处置的88栋违建纳入日常重点巡查,确保不发生“回潮”现象,同时落实责任,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拆除处置任务。
早在今年6月,光明与龙岗两区就已经分别完成83处、147处违建拆除处置任务,提前半年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建处置任务。龙岗区更是向市委、市政府立下提前半年完成处置任务的“军令状”,把责任“板子”打在实处,通过执法拆除攻坚、整备统筹征拆等方式,在全市率先提前半年完成拆除处置任务。
10月31日下午,西丽白芒社区上空传来一声惊天巨响,位于沙河西路旁的18层统建楼百旺大厦顺利爆破拆除,整个处置过程实现“零强拆”,这标志着西丽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288宗建筑拆除工作全面完成,且在深圳市委、市政府规定的“签约”“腾空交房”和“拆除”三个时间节点上均实现提前完成。
11月4日上午,宝安区举行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历史遗留建筑集中爆破拆除行动,位于石岩街道铁岗石岩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117栋5万余平方米历史遗留建筑被一举拆除,成为宝安建区以来单项清拆私宅最大体量的清拆行动。针对这次体量巨大的清拆行动,宝安区直面问题、周密部署、多方动员、化解矛盾,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117栋历史遗留建筑进行集中爆破清拆,打造出整村和谐清拆“宝安样本”。在一系列攻坚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深圳各区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建整改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截至11月20日,深圳全市已拆除处置1300余栋列入上级部门督察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建。
出台政策疏导历史产业和公配类违建
为加快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建的处理,深圳市于今年还出台实施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处理办法》中提出以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进行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的一整套程序和标准。其中还提出,符合特定条件的历史违建,可以直接申请为商品性质房地产。不符合特定条件的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则可按照申请办理为商品性质时市场评估地价的50%补缴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按照申请办理为商品性质时的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
“《处理办法》既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促进深圳工业区升级改造和产业转型发展,破解产业空间不足的需要。”深圳市查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这个《处理办法》中的规定,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配类历史违建均要进行安全纳管。安全纳管是指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对历史违建的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等进行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活动。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历史违建的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并以栋为单位建立排查档案。
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委托方式由区政府依法自行确定。经排查存在房屋结构、消防安全隐患的,区政府应当责令历史违建当事人限期整改。历史违建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在建设部门确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中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凭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报告到建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历史违建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委托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历史违建消防技术规范就现状进行消防安全评价的,取得消防安全合格意见后,报消防监管部门验收或者备案,消防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验收或者备案。
《处理办法》中规定,房屋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出租、进行经营性活动,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住房建设、消防监管、市场监管、房屋租赁、安全生产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予以重点监管。擅自出租、进行经营性活动的,由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权责令历史违建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0元罚款,并将监管信息纳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历史违建,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产停业;被处罚对象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通知供电单位停止供电;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消防监管部门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火灾隐患的历史违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查违也要“回头看”
深圳市查违办介绍,2019年将继续严格落实查违三年攻坚行动,确保到2020年存量违建减少不低于7300万平方米,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真拆严控方面,将全面保持查违高压态势,重高压、强遏制,对新增违建“冒头就拆、动土就打”,绝不允许新增1平方米违建。对已作出拆除处罚决定的违建及各类重点案件,要逐宗制订拆除处置方案,强力拆除一批重大典型违建。对各类严重影响规划的违建,结合城市规划实施时序,依法拆除、分步实施。落实“大棚房”问题整治和违法违规侵占山林、河湖、海岸线等资源整治工作。并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加强对影响城市景观形象的交通干道边、进出路口等重要区域的乱搭建排查、清理工作。综合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等手段拆除消化各类违建,以确保违建“零增量”“减存量”。
在历史违建处理方面,将形成最大合力,守住安全底线,对历史违建全面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纳入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尽快完成非严重影响规划的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确认,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结合产业发展和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工作,探索批量处理路径,加快推进产业类历史违建处理确认,为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2019年,深圳市查违还将使用技术手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回头看”自查专项行动,对2016年以来卫片发现重点图斑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耕地图斑和军事用地、设施农用地、永久性违法建筑图斑。通过卫星图斑的比对,让违建“回潮”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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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部分区的查违成绩单
宝安区:自2017年起,每周在全区选定一个街道作为主会场、其他街道作为分会场,10个街道同时开展攻坚行动,四套班子领导坚持一线督导,打响一场场拆违攻坚战。截至目前,宝安区今年已开展十大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逾30次,拆除违建327宗78.4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违建34宗。
福田区:严格依法查处宝能公馆、天御香山等重点违建案件,综合运用限制房地产权利、停水停电、查封、强制拆除等多项措施严控新增违建。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处理永久性建筑涉嫌违法建设、涉嫌违法加改扩建等各类图斑602宗。开展“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中的储备地清理行动,移交国有储备用地库内12宗地块,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清理国有储备用地库外2宗地块,面积约9000平方米。
光明区:年初在市级下达的213万平方米违建“减存量”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至400万平方米,并逐级签订责任状,要求以“硬措施、硬作风、硬干部”完成硬任务。全区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清拆行动,街道每周一次集中清拆,社区每天清拆。区查违办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大力推进违建“减存量”大比武专项行动。
罗湖区: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现包括大望梧桐山片区楼顶加建等新增违建77处、总违建面积10295平方米,均已全部查处拆除完毕。在“减存量”方面,结合执法拆除、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等多种处置方式对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坪山区:截至10月29日,累计巡查和受理各类违法案件线索1282宗,开展拆除行动610次,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779宗,持续实现永久性违法建筑(栋数)“零增量”。
龙岗区:拆除处置水源一级保护区违建147处,在全市率先提前半年完成处置任务;各街道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拆除行动,全区每月组织1次全区性拆除行动,对新增违建坚决24小时内拆除,实现以拆促控。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全区性行动8次,各街道开展区域性行动200余次,形成拆违攻坚的压倒性态势,强力推进拆除消化违建工作,减存量工作成效始终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