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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乡村旅游发展政策利好,信心坚定

2020-02-12 | 责任编辑:admin | 浏览数:1783 |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在愈加紧张的全国疫情防抗战役中,备受关注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以下简称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于2020年2月5日重磅发布,让我们在突如其来的危机中感受到国家信心和实力。在此,深刻解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重大突破,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开年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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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成为“接续推进减贫”的长效机制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明确“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 扶贫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式要通过乡村振兴顶层设计的长效机制来统筹安排。其中,富民增收的乡村旅游更是获得全国各地成功推广的模式经验,成为乡村振兴与乡村扶贫中有效且长效机制。


根据2019年国家文旅部发布的《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监测报告(2019年上半年)》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次达15.1亿次,同比增加10.2%;总收入0.86万亿元,同比增加11.7%。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乡村旅游就业总人数886万人,同比增加7.6%。乡村旅游不断升温,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发展潜力巨大,一直被视为新时期居民休闲度假旅游消费的重要方式,同时也肩负着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2

乡村旅游产业建设用地得到实质性保障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并且“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当2019年乡村旅游企业主们还在为“拆乡村旅游的景点设施、毁坏农家乐的接待条件、设施农业的用地不符”等问题苦恼,或者更因大棚房拆迁问题、休闲农业整治而忧虑不振,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为整体行业市场打下了定心丸,坚定了乡村旅游发展建设的信心。


3

乡村旅游让农村成为“美丽家园”建设

和“美好生活”向往的理想地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设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旅游业更是满足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旅游成为这两种“美好”诉求的天然结合点。一边是因村民进城定居而荒废在旖旎风光里的乡村宅院,一边是憧憬“你耕田来我织布”之田园梦的城市消费群体,这样一个基于“农民分享产业链”上的乡村旅游便诞生出“共享农庄”这一新业态,简单来说,便是将农村闲置住房进行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一产”,一方良田、一处宅院、一隅美景,自己可以亲身参与耕作,收获农产品,享受真正的农庄生活,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把宅院进行出租,获得更多收益。文件中明确要求“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原本是乡村闲置的资源,通过文化旅游的消费升级的需求,成为资产效益开发的宝贵财富。

 

近年来,国家对乡村旅游业持续发布利好政策。2019年6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随即农业农村部向社会重点推介了乡村精品旅游线路150条、景点496个。有关部门表示,中央财政拟安排10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环节。我们坚信,乡村旅游结合了2020扶贫收官和文旅消费升级的实际,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强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将为实现我国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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