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申请验收的汉中葱滩、富平石川河和蒲城洛河3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全部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截至目前,陕西建立国家级湿地公园(含试点)43处,湿地公园总面积达到5.6万公顷,其中26处已正式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挂牌。
陕西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始终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一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湿地巡护监测、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等工程,维护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强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推动全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强化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加强了公众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通过开展生态旅游等合理利用活动,有效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不断加强,湿地的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促进了陕西生态空间高质量发展,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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