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化工作方案,打好补助资金“铁算盘”
■ 严把绩效关口,管好财政资金“钱袋子”
■ 多元筹措资金,巧用财政资金“药引子”
9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省财政厅紧盯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精准发力,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至2022年,我省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累计39.8亿元,省级财政多方筹措累计安排配套资金10.4亿元;累计补助全省8699个小区完成改造,资金覆盖率达100%,惠及96.24万户居民。
细化工作方案,打好补助资金“铁算盘”。省财政厅会同我省住建部门,研究细化《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对改造内容、改造标准、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了横向有宽度、纵向有深度的政策框架体系;坚持试点示范,2022年,在全省选取10个县(区)作为示范县区、15个项目作为省级试点项目,以人民群众满意受益、改造工作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为衡量标准,引导各城市人民政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走深做实。
严把绩效关口,管好财政资金“钱袋子”。省财政厅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聚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中央和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统一谋划、整体部署,减轻市县部门工作负担;围绕配套资金落实、专项资金整合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在资金分配上体现差异性和竞争性,向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效益明显的地方倾斜。此外,省财政厅积极指导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累计31亿元。
多元筹措资金,巧用财政资金“药引子”。省财政厅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立“小区业主自筹、地方财政补助、专营单位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全省各地除获得中央和省上的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债、银行贷款外,多方积极筹措社会资金。据了解,2022年,商洛市多方筹措资金1.06亿元。其中,引入社会资本4431.26万元,居民参与改造出资1802.5万元,商州区发行企业专项债4000万元,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397万元;铜川市落实社会力量筹集资金89万元,其中专业经营单位出资80万元,产权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出资9万元;杨凌示范区整合中央的清洁取暖资金1452.3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老旧小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