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日报
近日,省审计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监督工作协同办法》,通过健全协同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推动陕西自然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了双方在计划制定环节的协同机制:省审计厅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时,将征求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领域事项的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历年审计反馈问题明确监督重点,并共享检查计划。双方可联合制定监督方案,精准划定监督对象、范围与时限,在提升监督针对性的同时,切实为基层减负。
为发挥专业互补优势,《办法》提出,两部门将依托各自专业特长,通过会商交流、派员互学等形式深化业务贯通互鉴。在人员培养上实现业务培训互通,在信息支撑上构建数据共享体系。
《办法》着重打通“问题传递”渠道:审计中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普遍性问题,将通过审计报告通报自然资源部门,后者需梳理成因、完善制度并反馈整改结果;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将以督察建议形式抄送审计部门,作为审计关注重点。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双方移送前将开展联合会商,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在整改落实方面,《办法》构建“整改共督”的治理闭环模式。针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两部门将联合研判体制机制漏洞并提出对策,定期联合发文通报问题、推动整改。审计报告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结论可互为参考依据,实现从“问题发现”到“整改落实”的全链条监督。
省审计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整合全省审计与自然资源监督资源,提升自然资源领域问题发现与整改质效,为陕西守护绿水青山、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记者:田若楠)
